为生动记录乌鲁木齐市城市发展历程,展示乌鲁木齐发展成就,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资源,讲好新疆故事,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,乌鲁木齐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反映本区域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领域发展变化的老照片。
【资料图】
一、征集内容
乌鲁木齐市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的记录性老照片,包括城市建筑、民俗风情、生产生活、自然风光、遗址遗迹、巷道庭院等照片,以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、衣食住行、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各类照片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:
1.发展变迁类。反映市容市貌、名胜古迹、老建筑、老字号、人民生活场景等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纪实性照片;不同时期的街巷、民宅、路、桥、车以及同一区域各个阶段发展变化的照片。
2.行业特色类。反映各行各业的产业沿革、知名产品、企业文化、企业建筑、商业网点、技术革新及行业先进人物的照片。
3.文化传承及民风民俗类。反映文化领域传承与发展的照片,包括文化生活、地方习俗、节日庆典、民间工艺等内容的照片;百姓起居饮食、出行、教育、劳动、休闲娱乐等发展变迁的个人照、生活照、家庭照、集体照、工作照、生产照、活动照等。
4.城市生活类。反映在不同历史年代衣、食、住、行等日常生活、环境变迁和民生改善方面的照片。
5.其他。各新闻媒体、自媒体、社交媒体以及摄影爱好者在各类活动中拍摄的具有历史性、价值性、可考性的照片。
二、征集时间
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长期有效。
三、征集要求
1.照片立意要积极健康、传播正能量。
2.照片要内容真实,影像清晰,以原件为主,特别珍贵的可提供翻拍或扫描件(不作技术处理)。黑白、彩色不限,尺寸不限,附简要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地点、时间、人物(重要人物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)、拍摄者(收藏者)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。
3.市档案馆对征集到的照片享有展示权,有权在展览、媒体、刊物上展示,以及用于展播、集中出版、相关的公益性活动等,市档案馆使用照片时应注明照片提供者。
四、征集形式
1.本次征集属无偿捐赠,欢迎有捐赠意向的社会各界人士与市档案馆联系。市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。
2.捐赠照片归国家所有,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,并可对所捐赠照片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。
五、联系方式
提供者可通过信函、电话、邮件、面谈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。
联系部门:档案征集接收科
联系人:陈晓、屈圆
联系电话:0991-4182390、4182380
邮箱:wlmqsdag@126.com
联系地址: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58号市档案馆
邮政编码:830063
诚望热心公益事业、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赠,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。